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根据《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设〔2017〕141号)、《关于开展广德县住建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设〔2017〕188号)以及省政府、县政府关于质量安全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县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范围
全县市政、园林、房屋建筑项目的附属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重点抽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是否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情况,审查通过的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到账情况。
(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重点抽查工程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实际人员是否相符、是否到位,现场实有人员是否持证,见证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理大纲、监理方案等是否齐全,对方案的审查程序是否规范,现场方案执行情况,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检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重点抽查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现象,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中标通知书是否相符,送样员、资料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的健全及落实情况,企业对项目的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工程技术资料,以质量安全控制资料为主(包括原材和施工试验项目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情况);项目部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情况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高大支模架、顶管工程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落实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抽查:主要包括压实度、弯沉值,厚度,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构件尺寸,高程,平整度,苗木规格,外观检查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用电情况;高空作业及临边临口防护情况,模板、脚手架搭设情况。
三、检查时间
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时间:2018年1月5日至1月10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于1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我委(联系人:江涛)。
(二)、检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场配合。
(三)、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切实履行职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体情况较好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质量安全行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四)、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同时计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0563-603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