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的通知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自】质安站 【发表时间】2017-12-1 【点击次数】1159次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的通知

建设[2017]277


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建筑扬尘防控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

 

2017年11月30日

 

 

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建筑扬尘防控水平,制定《广德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组织结构
    为规范我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管理,成立广德县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徐锦祥
    副组长:罗荣春、杨胜怀、汪蕾
    组员:陈武星、张钧、张海宏、余军伟、朱萌、刘品
    领导小组由组长徐锦祥负总责,全县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扬尘防治由杨胜怀牵头,张海宏、余军伟具体负责;全县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附属道路、绿化工程扬尘防治由汪蕾牵头,朱萌、刘品具体负责;全县其余房屋建筑工程、搅拌站扬尘防治由罗荣春牵头,陈武星、张钧具体负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应急方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督导落实、响应解除等工作。县住建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工地、停建市政道路、停产搅拌站名录并及时更新。县住建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建筑施工、城市道路与渣土堆场扬尘、搅拌站扬尘防控等应急工作组,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负责督导辖区内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应急措施。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逐级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在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二)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及时响应省、市、县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建筑扬尘。
    (三)按照分级,区别应对。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用不同等级的应对措施。
    (四)动态管控,调整响应。依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并随预警信息变化做相应调整;预警结束后,响应解除恢复到正常管控状态。


五、预警分级
    按照新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县级预警和省级预警两类。县级预警分为以下四级:
    1.Ⅳ级(蓝色)预警: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2.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3.Ⅱ级(橙色)预警(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
    (1)当市区范围内前两日AQI日均值大于200,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仍将持续2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或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Ⅰ级(红色)预警(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
    (1)当市区范围内前三日AQI日均值大于200,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仍将持续2天,或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1天时。
    (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450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预警信息及相应级别由县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


六、应急措施
    根据本县所处的省级预警区域及级别,或本县城市预警级别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一)处于蓝色预警区域,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1.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增加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加强渣土运输防抛撒管理,及时清除漏撒的泥污,做好渣土处置场裸土覆盖、出车带泥清洗。
    4.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处于黄色预警区域,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1.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缺少进出车辆自动冲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料运输;停止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
    3.停止非环保型渣土车运输作业。
    4.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三)处于橙色预警区域,启动Ⅱ级响应措施
    1.加密施工工地洒水频次,停止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内周转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4.禁止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5.停禁止园林绿化涉土作业。
   (四)处于红色预警区域,启动Ⅰ级响应措施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2. 拆除工程停止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现场垃圾,裸露地面洒水压尘;
    3.停止非吸尘式湿法道路清扫作业,增加洒水冲洗频次;
    4.禁止渣土运输作业。
    5.禁止非绿色搅拌站生产作业。
    6.禁止园林绿化作业。


七、工作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根据附表2-1—2-3,填写项目自查表,并于12月4日前将书面自查表报至我委质安站(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0563-6038985)。
附:附表2-1  房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检查评分表
    附表2-2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检查评分表
    附表2-3  市政道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检查评分表

附件:新建文件夹 (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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