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7〕2551号)转发给你们,省厅将于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开展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届时随机我县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混凝土搅拌站各2个,且各组到达受检市后自行抽取项目,可采用“扫马路”方式辅助确定部分项目。请各企业、各混凝土搅拌站对照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导则(试行)》、《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广德县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动态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扬尘治理工作。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