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监督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监督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
【作者/来自】质安站 【发表时间】2017-11-23 【点击次数】1144次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监督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质安〔2017〕5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根据《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德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设〔2017〕141号)、《关于开展广德县住建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设〔2017〕188号)以及省政府、县政府关于质量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设〔2017〕185号),决定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监督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
2、项目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配备,“IFA”考勤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安全教育落实等情况;
3、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4、施工现场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情况;
5、强制性条文、广德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执行情况;电线电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贯彻执行情况;
6、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
7、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及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情况;
8、进场建筑钢筋质量及钢筋连接质量(以下简称钢筋质量)应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简称IMT系统)情况;
9、商业开发项目及公共建筑项目为本次检查重点。


二、检查时间


企业自查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于12月4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我委质安站(联系人:陈浩)。
2、检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场配合。
3、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切实履行职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体情况较好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较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4、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同时计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63-6038985


 

2017年11月23日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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