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干校《关于做好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计算机无纸化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建人函〔2017〕244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中央驻皖及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提升考核评价效能,服务企业发展,从2017年11月起,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将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核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的内容、岗位及条件
(一)考核评价内容: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编制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等实施。
(二)考核评价岗位:施工员(土建施工)、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土建施工)、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三)参加考核评价人员基本条件:凡年满18周岁,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下,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评价。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满一年。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满二年。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中职学历,且从事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满三年。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且从事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满四年。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满四年,可报名参加材料员、资料员或劳务员的考核。
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土建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时间计入职业实践年限,符合要求的,可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岗位考核。
二、考前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为了适应计算机无纸化考核评价要求,从事考前培训业务的机构除应具备《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人〔2015〕195号)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开展计算机无纸化考核场所。无纸化考核场所应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具体见附件),具备与省建设干部学校联网条件。
三、考核流程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考前培训与考核报名、资料申报、证书打印、信息查询等,均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ahjsgx.cn/xcry,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
1.网上申报:参加考核人员登录管理系统,选择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申 报,并对个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提供的虚假材料承担相应责任;培训机构负责对申请参加考核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复核确认。
2.准考证打印: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3.参加测试:测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部分测试包括岗位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部分测试包括岗位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试题均为客观题,统一在计算机无纸化考核系统上作答,当场显示分数。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安徽省建设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4.结果查询:考核人员考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是否合格。
5.资格审核: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10%以上的比例在厅机关纪委监督下,由相关人员通过计算机随机确定人员,由省建设干部学校会同市县建设管理部门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不予发证,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核。
6.证书领取:考核合格人员到培训机构领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考核实施
为了积极稳妥做好计算机无纸化考核过渡期的工作,2017年11至12月,全省集中组织2次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计算机无纸化考核,在省建设干部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计算机考核系统服务商提供的考核场所进行。自2018年起,全面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核,按月分批进行,在培训机构提供的考核场所实施。
考核系统运行服务由计算机无纸化考核系统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具体事宜由系统服务商与培训机构合同约定。
五、考核组织领导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计算机考核评价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省建设干部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核评价流程、考核场所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开展题库建设,组织实施巡考抽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其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6〕755号)要求,省建设干部学校对各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并定期对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及出现的差错率等情况予以通报。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培训市场监管、培训与考务监督等管理工作。
请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和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考前培训与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厅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相关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4〕1865号)和《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人〔2015〕195号)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省建设干部学校联系人:李迪明
联系电话:0551-62873868 QQ:101798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计算机无纸化考核场所设置标准